【記者李佳龍 羅少君/高雄報導】
隨著汛期即將到來,高雄市政府水利局提前啟動防汛整備作業,針對全市開發案設置的出流管制設施進行全面檢查,確保豪雨來襲時能有效發揮滯洪與減洪功能。水利局表示,截至4月底已完成41件開發案查核,並依檢查結果要求業者改善缺失與落實後續維護,希望透過汛期前把關,降低土地開發對周邊排水系統造成的衝擊。

水利局實地查核仁武區開發案出流管制滯洪池,確保汛期前綠地滯洪空間運作正常。(圖:記者李佳龍/翻攝)
水利局指出,目前高雄市已有41件開發案完成出流管制設施設置,預估可提供約75萬噸滯洪量。除此之外,114年度也陸續有14件新開發案完成出流管制計畫核定。由於都市開發案件逐年增加,未來將持續加強查核與監督管理,要求開發單位定期維護設備,確保關鍵時刻能正常運作,提升整體防洪效能。

岡山區開發案設置的實體滯洪池設施,可於豪雨來襲時有效蓄水、減輕周邊排水負荷。(圖:記者李佳龍/翻攝)

楠梓區開發案將太陽能光電下方的草坪兼作滯洪空間,落實土地多目標開發與出流管制。(圖:記者李佳龍/翻攝)
高市府近年同步建構「滯洪池、天然湖泊與水庫、出流管制設施」三大防洪調節系統,形成完整防洪網絡。根據水利局統計,目前全市共有26座滯洪池,總蓄洪量約499萬噸;另有5處天然湖泊與水庫,蓄洪量約1,001萬噸,再加上出流管制設施約75萬噸滯洪容量,整體防洪調節量已達1,575萬噸,大幅提升高雄面對極端降雨的防災韌性。

橋頭區開發案結合景觀綠地的生態滯洪池,為高雄市防洪調節網絡增添防災韌性。(圖:記者李佳龍/翻攝)
此外,經濟部水利署已修正開發案件適用出流管制相關規定,未來一般開發案適用門檻將由2公頃下修至1公頃,都市計畫區內新建建築物更下修至0.2公頃,相關新制將於115年9月正式上路。水利局呼籲,未來中小型開發案業者也應配合規範,落實設施維護與自主管理,共同強化城市防洪能力,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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