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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競新聞記者 張嘉晋/彰化報導】
夏季高溫來襲,車輛停放在戶外短時間內就可能變成高溫密閉空間。彰化縣消防局提醒,透明瓶裝水、玻璃瓶、打火機、行動電源及具有聚光效果的玻璃製品,都可能因高溫或陽光聚焦引發火災。消防人員實測發現,夏天中午停放20分鐘的車輛,儀表板溫度最高可達88度,若透明瓶裝水形成聚光效應,局部溫度甚至超過115度,短短10分鐘就可能造成儀表板起泡、冒煙,增加車輛自燃風險。

彰化縣消防局表示,114年7月17日中午12時許,花壇鄉宏宅街曾發生一起停放路邊的自小客車火警。火災調查發現,副駕駛座儀表板起火原因並非車輛故障,而是一瓶放置於車內的透明瓶裝水,在陽光照射下產生聚光效應,導致局部高溫點燃周邊可燃物。消防局統計,近3年已有5起車輛火警與光聚熱現象,或鋰電池、打火機等物品受熱有關,顯示夏季車內高溫不容輕忽。

為驗證聚光效應可能造成的危害,消防局火災調查人員進行模擬實驗。結果顯示,一般轎車停放於夏季烈日下20分鐘,座椅表面溫度約60度,而儀表板溫度最高可達88度。若將裝有清水的透明瓶裝水放置於適當角度,瓶身如同凸透鏡聚集陽光,使局部溫度升至115度以上,約10分鐘內即可讓儀表板皮革起泡、冒煙,紙張也出現熱分解及焦痕,證實聚光效應確實具有引燃風險。

消防局提醒,除了透明瓶裝水外,玻璃瓶、放大鏡、化妝鏡、水晶飾品及玻璃球等容易聚光的物品,也不應長時間放置於車內;此外,行動電話、行動電源、鋰電池產品、打火機及芳香劑等物品,也可能因高溫膨脹、爆裂或起火。建議民眾停車時優先選擇地下停車場或陰涼處,搭配遮陽板降低車內溫度,並養成離車前檢查車內物品的習慣,降低車輛火災風險,保障自身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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