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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競新聞記者 李佳龍/高雄報導】
高雄市前鎮區一名68歲王姓男子,日前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行經育群街與憲德街口時,因騎車左右蛇行、車身搖晃,引起巡邏員警注意。警方上前攔查後,發現王男神情異常,並在其口袋查獲一包第一級毒品海洛因,經初步檢驗呈陽性反應,後續唾液快篩也呈毒品陽性,全案依違反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。

警方表示,前鎮分局一心路派出所員警於8月2日晚間7時30分執行巡邏勤務,巡經前鎮區育群街與憲德街口時,發現王男騎乘電動輔助自行車時不斷左右偏移、行車不穩,擔心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,因此立即攔查。查證身分並詢問是否攜帶違禁物品時,王男神情突然變得緊張,不僅否認身上藏有違禁物,還聲稱腹痛急著上廁所,企圖藉機離開現場,但遭員警識破並當場制止。

警方指出,攔查過程中,王男又假借拿香菸之名,試圖將手伸向左胸口袋,企圖分散警方注意力。眼尖員警察覺口袋內藏有可疑夾鏈袋,立即要求交付檢視。王男雖辯稱不知道袋內物品為何,也不清楚夾鏈袋為何出現在自己口袋,但經警方現場初步檢驗,夾鏈袋內毒品對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呈陽性反應,毛重約1.1公克,警方依法當場將他逮捕。返所後再實施唾液快篩,同樣呈現毒品陽性,並依法採集尿液送驗,以釐清是否涉及施用毒品。

警方表示,由於王男是在施用毒品後騎乘以電力驅動的電動輔助自行車,已涉嫌施用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,訊後依違反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及《刑法》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;另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73條規定,針對吸食毒品後駕駛慢車行為依法舉發,最高可處新臺幣2,400元以下罰鍰,並禁止其繼續駕駛。前鎮分局呼籲,毒品不僅危害健康,更會降低駕駛判斷力與反應能力,增加交通事故風險,警方將持續強化巡邏與毒品查緝工作,維護市民及用路人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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