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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競新聞記者 李佳龍/高雄報導】
高雄毒駕案再添一起,一名26歲蔡姓男子9月19日深夜將轎車停在前鎮區擴建路與前鎮街口的內側快車道上,引擎持續運轉,本人卻癱坐駕駛座熟睡不醒,轄區前鎮分局員警到場後多次呼喚仍無反應,顯示意識狀態相當異常,所幸警方迅速上前將車輛熄火,先排除潛在的道路危險。

警方到場時,發現駕駛在駕駛座上已昏睡到流口水,車輛未熄火停在快車道上。(圖:記者李佳龍/翻攝)
前鎮毒駕事件經過 駕駛座椅驚見可疑白粉
員警接獲民眾報案後火速趕抵現場,發現蔡男嘴角留有口水痕跡,顯然已沉睡許久。將人喚醒後,蔡男神情恍惚,甚至一度搞不清楚自己身處何地,員警進一步檢視車內狀況時,赫然在駕駛座椅上發現散落的白色可疑粉末,經詢問後蔡男坦承曾施用愷他命。

員警將沉睡中的蔡男喚醒,其神情恍惚且一度搞不清楚自己身處何地。(圖:記者李佳龍/翻攝)
衍伸閱讀:從深夜路檢到毒品攔查,警方在道路安全與治安維護上的「即時攔查」機制,也是降低毒駕意外的重要防線。」
毒駕如何究責 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
經警方實施毒品唾液試劑檢測,蔡男呈愷他命陽性反應,且未通過不能安全駕駛觀測,當場查獲愷他命1包。警方隨即依法採尿、製作筆錄,全案依《刑法》公共危險罪嫌及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;另因蔡男施用毒品後駕車,另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5條第1項第2款規定,可處新臺幣12萬元以下罰鍰,車輛並遭移置保管。

警方實施毒品唾液試劑檢測,蔡男呈愷他命陽性反應,並當場查獲愷他命1包。(圖:記者李佳龍/翻攝)

警方全案依《刑法》公共危險罪嫌及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將蔡男移請高雄地檢署偵辦。(圖:記者李佳龍/翻攝)
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表示,蔡男當時將未熄火車輛停在快車道,人卻失去正常反應能力,一旦車輛再次移動恐危及往來人車,所幸員警及時控制車輛,在意外發生前化解道路危機。警方呼籲,施用毒品後切勿駕車上路,以免一時僥倖釀成無辜用路人的無妄之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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